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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抛去肖身上的学霸光环,那他本质上就是一个泡在蜜罐里的“坏孩子”。他是家里的次子,学习好又懂事,家里人都偏爱他,将他视为掌上明珠,捧着顺着长大,如果没有那日的意外,那一切都还如当初那般宁静祥和,他还是他的乖乖“坏孩子”,我也还是他最信赖喜爱的哥哥。

可如果只是如果,破碎的梦境无法修复,美好的幻想也不复存在,那只乐观开朗的“坏小孩”,也不复存在,支离破碎的一切不会再给予美好,只会一次次撕开创口,暴躁的揉捏,让痛烙印在心间,无法忘却。

喜欢肖这件事我很早以前就发现了,但那时他还真是个小屁孩,除了耍宝、卖乖、惹是生非外,什么都不懂。对了,我大了肖七岁,在我发现自己喜欢他的时候,不过十七岁,而他也不过是个十岁的小屁孩。

对于这种懵懂的情感,起初我是不信的,可越往后,这股爱就越深,我愈发的喜欢他,想要保护守护好他,想要占有他,等到我真正冥悟,已经无法自拔了,可他却离开了我。

那时因为父亲的缘故,肖被校暴,自卫反击的他伤了人被请去喝茶,而我也因被小人告状挑事被公司开除,挣的钱大部分都赔偿给了受伤的人家,我带着所剩无几的钱,将母亲带到城里治病,我在城里找了几份零工,一边照顾失神的母亲,一边打工,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浑噩了,每天麻木的上班,回家还要听母亲谩骂父亲和肖,每当这个时候我的眼泪就会在眼眶打转,为什么?为什么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些消败了。

夜晚的时候我经常会偷偷溜出去,躲在无人的街角,好好的哭一场发泄一顿,然后回家睡觉,重复着每天一样的生活。

我生活的改变可以说很离奇,说是小说情节也不为过。

那夜我躲在巷中抽烟,尼古丁的味道真很让人放松,那淡淡的苦涩感,就像在品味生活的味道。

那天我很不幸也很幸运,不幸的是我遇到了一群小混混,他们找我要钱。我当然不会给他们钱,我在他们打我的那一刻,挥拳反击,与一群人扭打在一起,即便我不占上风,但一个人打一群,薅伤几个也是够本了。

“挑群?你就不怕被他们打死?”巷口站着一个青年,他淡淡的调侃。

我早就打疯了,揪着一个人就往墙上撞。

青年啧了一声:“一群还打不过一个,真废物。”

“林严,去帮帮他,别让那群人搞废了。”

一个强壮的大喊从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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